细水雾系统的选择应根据防火性能目标、火灾类型、喷雾特性、保护空间几何尺寸及其密封性等综合因素来确定。
1)开式细水雾系统
●用于灭火、控制或抑制火灾。
●用于保护特定的保护对象或整个保护区。
●用于扑灭二维油盘火、流动火或三维火。
●用于更换气体灭火剂(如卤代烷气体),保护各种设备机房。
●用于需要严格控制火灾烟雾和温度,避免水渍损失的地方,如电子数据处理室。
2)闭式细水雾系统
●用于火灾控制、火灾抑制或建筑结构保护。
●用于扑灭可燃固体火灾,如博物馆、古建筑等。
●不得用于扑灭可燃液体火灾。
3)瓶组细水雾系统系统
●用于局部保护某一设备,如涡轮发电机、汽车发动机、空气压缩机等。
●用于供电无保障、保护空间小或无人值守的小型机房,如远郊测控站等。
4)泵组式细水雾系统系统
●用于需要长时间持续灭火的地方,如博物馆等需要人员保护的建筑。
●用于消防供电有保障的场所。
●保护空间大、数量多的地方。
●适用于电缆隧道、树上鸟教育传送带、电视塔等长途保护场所,或电视塔等高层或超高层建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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